中介房屋出租合同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介房屋出租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中介房屋出租合同1A方(房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丙方中介,AB双方协商一致,A方将房屋租给B方使用。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订立合同。
一、 B方承租A方位于宁波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约____________平方米。租赁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出租房屋房产证号 ,保证出租本房屋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 租赁期限________个月,从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A方______月_______日交房,A方逾期交房的,按每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B方。逾期 天交房的,按照本合同“违约责任”第2条处理。
三、 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缴款方式:按______个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二次付房租费时间必须在第一次房期结束前 天内付清,以后以此类推。
四、为保证合同的履行,B方必须交付给A方押金________元,合同期满A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押金,不计息。不足部分A方有权追偿。入住前水________度,电________度,燃气 。
五、室内设施物品:
六、补充:
A方的权利和义务
1、A方应配备B方所需要的用水、用电基础设施(特别约定除外),因B方造成设施损害的,由B方承担费用。按国家规定办理好房屋租赁许可证手续。
2、A方保证对出租的该房屋有处分权,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规定向B方收取相应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
3、B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政府执法机关行政处罚的,A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4、合同依法终止的,A方有权责令B方从合同终止日起 天内及时退出房屋,原租赁房屋内滞留的物品视为B方自动放弃,由A方处置滞留物品。
B方的权利和义务
1、B方必须遵纪守法。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
2、B方不得损坏屋内外设施,不准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改造所租房屋,不准偷电、水,不得擅自增设其他用电、用水设施,否则引起的不良后果有B方承担。确因特殊原因需转让或改造的,必须经A方同意。房屋内电、水费用由B方自行承担。
3、B方不得利用所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否则,A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4、B方财产均由B方自行保管。B方在租赁期内,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如意外出险,可以依法直接向投保单位索赔。
5、续租房屋的,B方应在租期满前30天内与A方协商续签合同。否则,视B方无续租权。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应该将A方出租的房屋的房地产权属等情况如实告知B方,并核对其房地产权属证明。
2、应当要求B方提供本人身份证。
3、因委托人过错使本合同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丙方有权收取中介费。
4、丙方根据本合同为当事人提供中介服务后,当事人之间是否履约,不影响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
5、丙方中介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标准收取。
6、中介人员进行中介服务业务时,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查看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7、禁止为权属不清或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
违约责任
1、 A方或B方签订本合同后,如有特殊情况不再履行本合同的,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取得同意意见。
2、 如发生违约的,违约方应该支付给对方(A方或B方)一个月房租额度的违约金。
3、 B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的,A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变化或不可抗力以及因土地征用而拆迁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法解决:
(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三份,A、B、丙三方各执一份。
A 方(出租房屋所有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上住址:
电话号码:
签名:
B 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上住址:
电话号码:
签名:
丙 方(中介方): (盖章有效)
中介人员签名: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中介房屋出租合同2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 ……此处隐藏11839个字……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上海市 路弄号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产权证编号:沪房地浦字第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 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抬 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 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 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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